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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“宣言”有感

1999-04-10 来源:生活时报 刘 勇 我有话说

3月25日人民日报“迎接建国50周年中国百家知名单位世纪宣言专版”刊出了二十家单位的“宣言”。赫然排列其中的有鹤岗市公安局、大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,这多少有些出人意外。

把公安部门“以饱满的热情迈进充满希望的新时代”的奋斗目标公诸于众,有助于转变衙门作风,更广泛地接受来自社会的公平监督,促进本部门工作的不断进步。读罢上述两单位的“世纪宣言”,笔者对他们这种“领先一步”的胆识深表钦佩。

然而,公安部门的广而告之也并非一好百好,尚须因地制宜,切忌一轰而上。众所周知,“假大空”是商业广告的常见病,说得天花乱坠、神乎其神,待领教了“庐山真面目”才知道又上了一当。公安部门的“宣言”如果被传染“假大空”的病,岂不事与愿违?商业广告的自卖自夸,大家已经见怪不怪。公安部门的“宣言”如果也借鉴广告艺术,岂不就缺少了为人民服务的诚意?不正是因为公安队伍中存在若干问题,才需坚持进行教育整顿的吗?假如尽善尽美了,为什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却上不去呢?公检法机关已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,那有限的“皇粮”中又有多少钱可供打广告呢?

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。发表“宣言”不是树立公安队伍新形象唯一有效的途径。“宣言”与否,知名与否,毕竟是次要的,重要的是求实务实,为人民办好一件件实事,以出色的实际行动迎接新世纪的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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